以下載自http://e-info.org.tw/node/70387#comment-231374
《時報周刊》最近刊載陳文茜小姐大作《在放生的旅途中》,提及某法師在魚市場花台幣500萬元買下14,000公斤的魚兒,載到允許放生的水庫,在「阿彌陀佛」的誦聲中放生。她原本心情充滿悲愴,須靠藥物入眠,參加此次放生之旅後,終於放下她的落寞與心痛。
陳小姐動見觀瞻、文筆優雅感人,但該文過度歌頌「放生」,極易造成讀者錯誤印象。
首先,水庫放養太多魚類,易使水庫優養化而破壞水質,究有何供水用途的水庫會容許放生?作者懷疑。
其次,2004年9月及11月,研究會先後完成自92年3月至93年8月,長達一年半的「全台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及紀錄影片二份針對台灣宗教團體放生活動所做的調查報告。訪查全台2007個寺廟、團體發現實際從事放生者約483家,估計每年放生金額至少2億元,放生動物數量超過2億隻。另訪查北中南三大鳥店集散區,發現155家業者中有近6成專職販售各式放生物,還接受預訂鳥種與數量,以便事先捕捉或繁殖。放生地點遍及全台各地,包括山林、河川溪流、湖泊、沿海、岸港邊、水庫、高爾夫球場、公園等;而且物種繁多,包括鳥類、魚類、蝦蟹類、貝類、爬蟲類(其中甚至有毒蛇)、昆蟲類、軟體動物,乃至靈長類的獼猴及走私的外來物種等。
2009年1至9月,研究會繼續追蹤調查經過5年教育宣導後的放生情況,發現並無改善:例如被繁殖或被捕捉的各式放生鳥,放生過程一抓一放間,常造成許多傷亡;許多養殖魚類常常不分淡水或鹹水養殖,統統一起倒入水庫或海中!放生團體藉強調功德與消除業障,鼓勵民眾放生,甚至還會強調「神蹟、奇效」,例如研究會就錄到北部某放生團體表示:「放生功德很大,但放生金額最好不要太少,錢多一點『會比較有效』,像之前有民眾是『躺著』(意指重病在床)一起出去放生,放生完後就『站著』回來了,因為他放的金額很大,立刻就有效果。」此外,台灣寺院常藉舉行法會,讓信徒們主動的集資放生或由寺方主辦信徒們發心樂施,透過商人定期的、大量的捕捉各種生物來放生。
放生徒增動物傷亡
此種集團化、商業化、大量化的放生活動,對減少肉食效果有限,反而增加動物傷亡。據生態學者許富雄、邵廣昭2007年「放生對鳥和鳥類生態的影響」研究報告,發現放生過程易使鳥虛弱無法飛行,傷亡機率很高。其他如蛇、龜等,原已活在野外,卻因「放生需求」,導致牠們從野外被捕捉、運輸、買賣,然後再放生。也就是說,只要有市場需求,不管是保育類或外來種,是否會造成動物死傷及生態浩劫(如引進沒有天敵的外來物種),信徒沒注意,業者根本不在意!
事實上,備受佛教界尊崇的印順導師就曾在其著作中要求善心的佛門弟子,少為自己的功德打算,多為無辜的放生物想想,呼籲:「以放生為事業的法師、居士們!慈悲慈悲別放生!」放生在《梵網菩薩戒經》、《金光明經》中曾被提到,但指的是由渡人到普渡眾生的慈悲心。經中談到放生的真意,是在自然的因緣中遇到動物受傷或在死亡邊緣,需發揮慈悲心設法搶救,如此隨緣放生,才是功德。
我們必須鄭重澄清,現今被商業化的放生,很可能等於放死,未必是積善,反是造孽!
※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美化放生?動保批陳文茜:自以為是
陳文茜先前寫了一篇關於放生的文章,遭質疑對放生多所美化,動保團體質疑這樣的文章是變相鼓吹放生,但陳文茜回應,文章重點,在於對生命的體認,希望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把魚蝦蛇各種動物,一股腦倒進自然環境裡,放生的爭議不斷,媒體人陳文茜這次也沾染上,原因只為一篇專欄看在動保團體眼很刺眼,因為在這篇名叫放生的旅途中,陳文茜對放生的描述,是這些信仰放生,惜念眾生的人,已悄悄在台灣各地做了近30年的功德,甚至表示自己參加放生活動後,大受感動。
讓動保團體痛批這樣的文章根本形同在歌頌放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因為第一個她是公眾人物,第二個這麼美化的文字,它會讓放生變成一種正當化,但是如果你是對生命的體會,你怎麼沒有想過這些生命被你放了以後,其實他們是死了,那這種對生命的體會,我必須說太自以為是。」
回應
「自以為是」這四個字真是精準,她就是堅持世界上有「不破壞
週四, 2011-10-06 15:24 — 臥佛林 (沒有被驗證)
「自以為是」這四個字真是精準,
她就是堅持世界上有「不破壞生態的放生」?
活見鬼了,
就算生物的品種是那個水庫本來有的,
一次多那麼多、舟車勞頓都不會傷害牠們嗎?
就算是從同一個地方抓上來的,抓起來又放回去就是一個多此一舉,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句話都忘記了?
拿來這麼無聊的遊戲,找那麼多人跟生命陪一個人玩,
失戀失眠很悲痛沒錯,可是也不用這樣放大自己吧。
500萬元的魚!拿給某些很認真的團體,可以維護一個小生態好幾年吧?
回覆.
請不要「自以為是」
週六, 2011-10-08 10:42 — 20年的野鳥觀察嚮導 (沒有被驗證)
沒有「不破壞生態的放生」嗎?
不只在台灣,在這地球上就是有「不破壞生態的放生」!
教你們一件事,在台灣的鳥類保育工作中,從各地的野鳥學會到特生保育中心、國家公園保育科,
處理被關的野鳥或受傷的野鳥,評估只要該野鳥仍有自身在野外求生的能力時,為尊重生的生存權,就會計畫執行所謂的「野放」,將野鳥野放在有類似的生態地區中,這也是一種「放生」!
難道我們也要用相同的羅輯去抗議各地野鳥學會及各機關保育人員嗎?
所以對於各地野鳥學會、各機關保育人員、佛教團體,他們尊重生命的「發心」是令我們尊重的,
但是現在是「環境教育」的時代,不是「共產批鬥」的時代,
所以對於尚不知如何正確野放的宗教團體,我們的社會、環保團體更應有「環境教育」的義務,應去教育他們如何去做真正的「野放」,
這才是符合現代「環境教育」的精神及目的!!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所以數千年來佛教的高僧大師們早就觀察這現像!
所以數千年來佛教的高僧大師們早就在從因果的根本來提倡:「要吃素,不要殺生吃肉」
回覆.
這樣的差距其實和動團與您所定義的"放生"大不相同有關您提
週四, 2011-10-13 03:34 — 給20年經驗者 (沒有被驗證)
這樣的差距其實和動團與您所定義的"放生"大不相同有關
您提到的"放生"在動團不稱為放生
一直以來我都稱他為"野放"(而我相信我大多數的同伴也是這樣)
當然動保團體也從不反對此種野放行為或是專業單位基於復育而進行的流放
動團、鳥會、生態保育團體都反對放生很多很多年了,在放生上大家的想法倒是頗為一致
之所以反對(宗教性大規模)放生,是基於以下幾點原因
1.放生物種、品種問題:宗教團體選擇放生生物時從來不在意品種(或說,他們大概只在意名字吧),海邊流放淡水魚、放生外來種時有所聞,前者我想最後根本活不了,後者可能因適應不良死亡就是因缺乏天敵與本土種產生強烈競爭致使本土種消失,或是雜交產生雜交種(例如後山不斷消失中的烏頭翁)。
2.放生數量過大:生態系存在環境承載量限制,指一個特定區域內所能承受的最大生物量。宗教團體的放生,總數常在千百隻以上。通常來說,一個已經穩定的生態環境內所生存的生物已經接近環境承載量(想想S型生長曲線),在這樣的情形下大量放入動物,生態系怎有可能全都餵飽?到頭來只是讓死神把數量降回環境承載量而已,這還不考慮大量生物遺體分解時可能導致承載量下修唷。
3.這些放生動物,其實有很大一部分來自自然環境:本次陳文茜小姐放生的應是魚塭養殖魚類,但是台灣最愛放的另外一大項..禽類,也就是您的專業,您知道有多少鳥是從野外抓來之後,風塵僕僕的從他的出生地"運"到放生地嗎?我想您知道鳥類普遍是很容易受驚嚇也容易不小心就嚇死的動物,你知道有多少鳥捱不到"放生"就往生了嗎?香港大學2007年的研究指出,每放生一隻鳥,約有10隻鳥在過程中死亡,死亡率九成,放出的鳥,存活率也不到五成。而我所聽過台灣的數據,放出前死亡率大概在六成。
放生,就是放死,是造孽。
多少放生人冀望藉著放生獲得心中的平靜,消除累世的罪孽,
但愛護動物,愛護環境,甚至是消除業障,真的還有太多好太多的方法。
你可以支援生態保護協會復育環境,可以支援鳥會救傷野放,也可以對路倒的浪犬伸出援手。
而放生,不過就是花錢傷害動物破壞環境,又無法消除業障的行為而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